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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1文章来源:

生命科学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农大生科党字〔20231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院属部门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与党的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工作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责任分工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具体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负责部门: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分析研判全院意识形态情况,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

具体任务: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每年不少于一次。

3.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师生重要关切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

4.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5.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负责部门:学院团委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具体任务: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社会服务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系的意识形态工作。

4.加强全院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负责部门:学院党政办公室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总体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等。

具体任务:

1.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

1)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

2)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

3)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过程督导和教学考核制度。

4)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5)严把哲学、法学、管理学等涉及意识形态学科专业教材选用的政治关。

6)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

责任领导: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负责部门:教务办公室、团委

2.加强对学院网站、电子屏和各类网络媒体的管理。

责任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

负责部门:学院党政办公室、团委

3.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学院各分管领导

负责部门:团委

4.加强对学院指导的社团、各类学生组织的管理。

责任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

负责部门:团委

5.加强对学院主办的非正式出版物的管理。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学院分管领导

负责部门:各相关部门

6.加强对校内悬挂张贴的宣传品和宣传栏公告栏的管理。

责任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

负责部门:团委

7.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副书记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团委

8、加强对外交流活动的管理。

1)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

2)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院内活动的管理。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副书记

负责部门:教务办公室、相关部门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具体任务:

1、加强学院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学院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

2、开展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并建立相关机制。

3、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

4、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

负责部门:团委

(六)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具体任务:

1.对错误思潮和言论能够有效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想,通过适当渠道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

2.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站在教育管控工作第一线,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重点人教育管理意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3、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

负责部门:各相关部门

(七)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具体任务:

1.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领导:全院领导

负责部门:各相关部门

2.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

3.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

4.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

负责部门:各相关部门

(八)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

具体任务:

1、选优配强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队伍。

2、强化教研室、研究所等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

负责部门:团委

三、领导、考核与责任追究

1.领导

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考核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作为各部门、系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3.责任追究

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严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本办法由中共山西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395日起施行。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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