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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2文章来源:

 

根据我校《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与《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经学院党政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多元评价体系,注重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确实提高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1.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全面考查。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推荐和接收的首要条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创新能力。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创新潜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3.注重全面发展。把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考查范围。

二、组织领导

推荐工作组:

组 长:孙晋红 牛颜冰

成 员:王宏伟 李武峰 李慧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慧锋(兼)

成 员:温 娟 张 婷 禅永毅 张 华 张益娟

推荐评议委员会:

孙晋红 牛颜冰 王宏伟 李武峰 李慧锋

张利环 乔永刚 李鹏飞 马艳琴

三、一般类型推荐条件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前三年学习成绩优异,个人提出申请,学院依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和专业。

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实守信,健康向上。在学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全国CET-4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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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记录,且学习成绩绩点在本专业平行班中排名前20%。

四、名额分配、面试及推荐办法

1.我院2020年推免生指标为5名,2016级各专业人数:生物科学专业57人,生物技术专业104人,生物信息学专业102人,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147人,按照专业人数与分配名额比例计算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分配2个名额,其他3个专业各分配1个名额。

2.按照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生物科学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信息学专业成绩绩点排名前3名的学生参加推免考核,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成绩绩点排名前5名的学生参加推免考核。如果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申请推免资格,资格按成绩绩点顺序顺延。

3.学院推荐评议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考核。

4.考核内容包括:必修课成绩绩点换算分数90分,面试10分,总分100分。

必修课成绩绩点换算分数为各专业必修课成绩绩点数GPA最高者为满分90分,其余的按照必修课成绩绩点比例换算出相应分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分,其中专业基础4分,英语口语4分,综合素质评分2分。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学术等方面的证书、证件、论文、专利、出版物以及获奖、接受表彰等证明,每项0.25分,校级及以上的奖励证书,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0.15分、0.1分、0.05分计入成绩,总计不超过2分。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5.学院推荐评议委员会在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面试排名,统筹确定免试生名单。

五、提交材料说明

申请攻读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反映考生外语、学术等方面的证书、证件、论文、专利、出版物以及获奖、接受表彰材料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六、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制定实施细则(2019.9.12)

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组织专门力量对学生进行“推免生”政策宣传。

2.学生个人申请(2019.9.12-2019.9.16)

按照推荐条件,接收学生申请,根据学生申请,按照推荐条件公示初选名单并组织面试。

3.学院审核(2019.9.16)

根据学生全部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面试排名,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2019.9.16 -–2019.9.18。

4.2019.9.16将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报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

5.公示(2019.9.16-2019.9.25)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2019.9.25后,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

七、其它

1.推免生必须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否则不受理其申请。

2.推免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但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考试。

3.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5.对于在推免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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