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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3-08文章来源:

为确保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3月15日前通过企业微信扫码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版学生端”,完善以下内容:

1.“个人管理”中有关学位信息采集内容需全部准确填写;

2.“科研管理”填写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成果信息,同时上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3月20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一栏提交申请。学位申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

三、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

导师及导师团队于3月22前完成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评阅签署意见。

四、学科审核

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3月25日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经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选题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阅,审核时间为7天(25日-31日),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环节。

五、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查重管理”进入,点击“查重学位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后检测。

2.论文复制比检测每篇论文不超过2次。第一次论文检测时间4月2日前,检测重复率自然科学类最小值≤30%,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4月7日前,所有研究生须通过“查重管理”提交定稿论文,完成第二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20%的学位论文直接提交外审。

注:第一次检测重复率≤20%,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进行二次查重”。

六、学位论文校外评阅

1.4月7日前,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下载复制比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并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外审平台进行校外评阅。

2.评阅结果返回后,学院将及时将论文评审结果上传“研究生信息系统”,以供导师及研究生查阅。

3.第一次评阅意见未全部通过并符合第二次校外评阅条件的,于4月25日前提交论文,进行第二次校外评阅。

七、学位论文预答辩

论文外审通过后进行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根据外审意见返回情况在导师团队内进行。

八、学位论文答辩及提交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5月2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及论文的修改定稿工作,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答辩,学位论文答辩以导学团队组织。研究生在论文答辩时,要对预答辩及校内外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前期评阅意见、答辩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系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学科审核同意后,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备案,同时提交《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九、学位信息采集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5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学院汇总,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拟于6月初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定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

十一、研究生提交材料

5月30日前以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1份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1份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1份

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1份

5.《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

6.《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

7.《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

8.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知识产权认定书各1份。

9.《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电子版

10.提交按规定格式排版的同版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和PDF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人,电子版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注意事项

1.“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本学期学位授予的环节,包括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学科审查、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校外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学位信息采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等环节,均须严格按照要求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完成,研究生务必按规定时间段提交,导师配合完成各环节审核。

2.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环节的组织程序实施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农大行字〔2022〕18号)《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完成。

2024年3月8日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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