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生科院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建立高效安全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发布网络信息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言论、新闻、链接或视频。
第四条发布信息要注意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等。标题要能完整精确地反映信息内容;信息内容力求简洁凝练,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
第五条各部门信息撰写完成后,网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党政办→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逐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信息审核内容包括:有无涉密问题;发布时机是否适宜;信息内容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信息用语是否规范等。
第七条上传信息实行谁上传、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负责上传信息、审核信息的有关人员,务必管理好用户名和密码,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该密码管理员承担。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及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泄露国家秘密的,或对他人造成伤情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1月7日